您好!
我目前户口所在地为山西省长治市,现持有天津市河东区蓝印户口,因工作需要,我一人的户口需迁移至河北省,家属和孩子户口暂不随我迁移,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我们全家将蓝印转为红印户口(今年年底具备转红印条件)。另外,蓝印户口的起始计算时间是以蓝印户口本办理时间还是以蓝印户口所在地地派出所盖章时间为准?
盼回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申报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条件是: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无抵押、贷款等情况,持蓝印户口人员在津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蓝印户口批准两年后即可申报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