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4岁,离异13年,无住房,有一20岁儿子同住,患病失业,属低保家庭,现和父母、儿子居住在计租面积43平米的偏单内,因离婚无房,我和孩子的户口一直落户在父母家,(房本是父母的)但户口是分开的,我和孩子一户,我父母一户,房屋地址是一起的,孩子太大了无法居住。
请问我这种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王喆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