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您好: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4〕112号)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享受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我区何时落实,主要是“20131-1-1起”的意思是否和公务员、教师似的可以补发1和2月的。另外通知也提及会同时涨低保的,请问会涨多少?2006年开始领的低保。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3月1日
尊敬的平改居民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人力社保局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征地参保已经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调整为200元,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加20元,此政策包括我区参保人员,调整时间为2013月1月1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