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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侯**   提问时间: 2013-02-24 00:42
 标题:【咨询】异地转入公积金是否必须在本市缴满一年才可以贷款?
内容: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您好。

    本人原工作单位在广州市,在广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已满3年。

    今年由于工作原因,将原广州的公积金转入天津市。

    现在想在天津购买住房,

    以前在广州缴的公积金年份还有用吗?

    请问目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还是必须要在天津市缴满一年以上方可贷款?

    请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3-03-01 09:3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天津可以接收异地转移至本市的公积金,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您需要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帐帐号。 4.外地(农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3-1


【民生词典】公积金异地转入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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