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西青区张家窝镇东琉城村人,2003年考取辽宁省一所大学,2007年大学毕业。在上大学时,户口没转出,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毕业后,考虑到找工作问题,在2008年的时候,我办理了就地农转非。
这几年当中,天津市开始了小城镇建设,我们村也拆迁了,具体补偿标准我也不清楚。请问相关部门领导:像我这种情况,适用哪些补偿标准政策。
切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2月27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