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是天津市一家国企的职工。于2007年7月1日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为塘沽区的一家国企公司,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本人于2011年12月从原单位辞职到目前的公司。截止目前,本人已毕业并工作将近6年,去年到了评定职称时,本人在现单位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但是现单位告诉我需要我的初级职称证才能评中级。但是原单位在我工作满一年后为我办理了转正定级,并在公司内部发文认定为助理工程师,而并没有初级职称证。我将原单位的发文给现单位看,但是他们不认可这个,说要初级职称证才行。请问现单位的做法对吗?我现在能够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吗?如果能,需要怎么做?急切期盼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不要说让我咨询什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话,人力社保局不就是主管部门吗。望给予一个明确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2日
您好!您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建各职称系列的评审委员会并负责所属部门或地区的职称评审工作,并为评审通过人员颁发职称证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可由所在局级单位办理职称认定手续,并颁发上级所属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证书。依照您所说的情况,您已被认定为助理工程师但并未取得职称证书,与上述规定不相符合,属于特殊情况,需要对您未获得证书的原因进行进一步核查,请与市职称办联系,电话23312004。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