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女士”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办理蓝印户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韩女士"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办理蓝印户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韩女士一家三口户籍地和现住地均在河南省洛阳市,非农业户口。韩女士于2012年11月25日一次性付款478463.00元在宝坻区大白庄镇棕榈园购买住房一套,现正在办理蓝印户口,其对需提供夫妻双方是初婚证明和一胎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等手续不理解。
按现行户口政策,外省市人员在津一次性付款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者可以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满22周岁未婚子女的蓝印户口。蓝印户口应清户办理,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
1、《蓝印户口登记申请表》及每个申请人的1寸照片一张;
2、户口登记证明材料:包括每个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附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配偶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原始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准生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超生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据)等原件及复印件;携两个子女申报的,须进行司法DNA鉴定;携合法收养子女申报的,须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到市局刑科所进行DNA“打拐”比对鉴定;
5、购买商品房证明材料:包括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契税完税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因韩女士生育长女时年龄较大,让其提供双方初婚证明和一胎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是证实其只有一名亲生子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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