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您好!
我本人2004年6月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毕业后在天津武清区天津腾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后由于公司有同事与我重名,为了避免工作中的麻烦,特回原籍将名字由陈超改为陈禹行,陈禹行为现用名,陈超为曾用名。由于2012年已经在天津武清买房,现想通过人才引进办理天津常住户口。并了解到需要提交的资料中有一项是学历证书需要天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但从天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得知需要携带所要落户公安局开出的介绍信才能认证。武清公安局负责户籍办理的警官讲因为学位证的名字是陈超,所要落户的名字是陈禹行,没办法开认证用的介绍信。请您查看一下附件,并告知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可以将陈禹行(现名)陈超(曾用名)都写在介绍信上开学历认证的介绍信。本人是守法公民,还望能帮助办理常住户口。谢谢!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