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几年,我父亲支援修密云水库,两腿致残,一直残疾五十多年了丧失了劳动能力,多次向汉沽区申请工伤和补助没人管。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2-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父亲有6个女儿1个儿子,均已成家。现与儿子一起生活,在汉沽易居庭苑小区开了一家百货食品超市,拥有汽车一辆。根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2001]38号令)制定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的;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依据上述规定您父亲有多名赡养人且均有赡养能力,不构成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范围,不能予以办理低保。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