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今年58岁,从河西职介退休。春节期间,由于劳累突然旧病复发,到天津医院进行了治疗,由于是节假日医保部门休息,由自己垫付了大概900多元,没有得到医保的报销。想咨询一下自己垫付的应由医保按比例报销的那部分怎样报销,应该找哪个相关的部门。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