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责成津南区人力社保局通过电话向赵磊同志了解情况并进行答复,现就答复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号)规定,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的参保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赵磊的父亲1974年至1984年在南建公司工作,因种种原因档案丢失,1998年自己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养老保险,根据文件规定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津南区人力社保局通过电话与赵磊同志取得联系,告知其具体政策规定等情况。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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