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享受住房补贴与别人签订租房协议并到房管局备案,现房主因故需要我给腾房,而我又想租公租房,双方都同意解除租房协议。但备案没有到期,到房管局咨询解除备案需到法院立案办理,而法院说双方没有纠纷不用立案,不给办理。而不解除备案又不能办理公租房,问题就这么拖着没法解决,请领导考虑解决办法。我认为离婚都可以协议而不经过法院,解除租房备案完全可以租房双方解除租房的协议签字留档即可。只有双方有纠纷时才到法院判决。以免给法院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租房者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