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月25日获批一室公租房一套,编号为G1105401526,被告知到双港新家园民兴园,双港新家园金秋新苑,华明新家园华丰家园,双港新家园民盛园,华明新家园天欣花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处登记,均说无一室房源,然后让我去朗庭园登记,摇号结果超出房源计划范围,于是再一次选房失败,我拿着通知单到河东房管局七号窗口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我暂时没有房源,需等到一三年,我看通知单上标注一年以上通知单作废,我再次找到房管局七号窗口,同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我,问及此问题被告知一三年凭此证明仍可选房,我问她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被告知不用,只需持此通知单即可,我于一三年到河东房管局再次咨询,未找到当时接待我的工作人员,七号窗口让我到八,九号窗口咨询,被告知此单已作废,需等待五月份新政策.我再次向工作人员说明自身情况,却遭到不予解决的回应,希望政民零距离帮助我得到一个合理的安排.
王跃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