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公安局户政处领导:
公安局规定:人才家属或夫妻投靠办理天津户口迁入时,来津人系非农业的,需提交失业证。
请问这个失业证,是指在户籍所在地失业,还是除了包括户口所在省外,全国任何省市都必须失业,没工作才行。
如果户籍所在地失业后,又去户籍地之外的省打工,这种情况符不符合人才家属或夫妻投靠迁入天津的规定?
期盼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