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9日,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从2012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区内下发了伤残补助,我发现补助标准还是按照2012年的标准下发的,查询市民政局也无相关通知。
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网址:
http://yaj.mca.gov.cn/article/ydfx/yfbz/201301/20130100404899.shtml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我市2012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工作,是根据民政部、财政部通知精神和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实施的,且是从2012年1月1日调整。如您想具体了解您的待遇标准,可到区县民政部门咨询。
天津市民政局
2013-2-17
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