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温14度,暖气站前两年还来人,后来就只是搪塞。声称达标他们就赔钱了!给河北区供热打过电话,说他们是社会供热管不了,可是我的缴费单据公章明明是河北区供热办公室第七供热站,谁知道他们到底是国营还是私营??还有社会供热是什么意思???如果起诉的话?是告供热站还是供热办公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快过年了,我家还天天开着电暖气,晚上睡觉得盖两床被???求帮???
尊敬的孟君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
尊敬的孟君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区供热办多次协调第七供热站,供热站同意按供热政策折让采暖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