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户口,弟弟为本市企业集体户口。父母亲为河北省户口,现母亲已55周岁,且身体不佳,需要照顾。我向领导咨询如何按“父母头子女落户政策”办理我母亲一人的进津手续。以后就常驻我家,以便我照顾母亲。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