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糖尿病病人,已有十五年病史,住院一次,糖尿病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等合并症。这样一个病人却还要两年一次做鉴定,做糖耐量化验,只有几家医院有资格做鉴定,虽是预约人数也众多,等待,空腹,喝葡萄糖水,这对一个重病缠身的人来说无疑很危险,很痛苦。我认为这规定极其不人性化,没有为参保人着想,都知道糖尿病不能治愈,那么两年一次的鉴定到底为什么?如果是为了防止骗保,也太不顾不违法参保人的利益了吧,我认为防止骗保应该想其他更有效的办法,比如加强医院的管理,比方对有疑问的人。而不是折腾那么多无辜的病人,这无疑加重了病情,造成民怨。希望人力社保局制定的政策能为百姓想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