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户政管理科领导:
您好!我想反映个问题,我们近期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事情,一开始我们咨询说是只要子女在津落户年限满5年即可,我们把什么手续都办了,父母还专程回老家一趟办理手续,都准备齐了去办理时却又告诉我们说是必须满10年。这不是折腾人吗?我想请问究竟落户政策中年限是否做了明确规定?还是最近进行年限上的更改?具体办事民警是否知悉这种变更?这种是不是可以随便更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