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2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根据反映的问题,我金钟街派人到现场查看,并与村队主管卫生人员对反映人反映的点位进行实地了解。到达现场后,经村工作人员介绍,反映的地点已在2009年被天津市城投集团征用,且行政管辖权为河北区(金钟河大街以北、外环线以西,按照天津市行政区划简册及津政办发[2010]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市内六区区划内原有的建制村,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您反映的垃圾及违章建筑问题应由河北区负责该地的城市管理。我金钟街曾与市、区市容委多次到该片现场查看属地管理问题,但均未解决。目前我金钟街正在与市、区市容委积极协调,将问题尽快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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