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9年1月随学校(天津36中学)下乡到河北省饶阳县插队,75年12选调到河北省邯郸市西石门铁矿。85年离职回津,并依据当时的文件在津上了户口。现在档案还在邯郸西石门铁矿。回津以后没正式工作。我是1951年5月出生。今年已经62岁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补办社会保障,应该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岗55周岁、女工人岗5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如果您不符合退休条件,建议您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