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在欣苑公寓居住10年了,以前按时交纳物业费,2011年因为天房物业私自挪用了电梯维修款,导致电梯完全坏掉,24层的大楼近200户居民愤怒了,通过业主大会投票方式炒掉了物业,业主委员会提出现有物业公司不合法,不能缴纳物业费,但是原来的物业赖着不走。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我彻底愤怒了。
物业的刘伟,以前是个保安,找到我让我办车证,实际上就是交物业费,态度很蛮横,我的答复是你们取得业主大会认可,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我们就缴纳,这是合理的诉求。但刘伟指使手下2013年1月25晚6点半在大门拦下我的私家车,并堵住车头说不办车证就不让进入,我当时就告诉他们这是违法行为,他们竟然回答我们听刘伟的。(请问天房物业公司的人员有凌驾法律的权利吗)
接下来的事情更加离谱,保安联系刘伟,刘伟在半个小时都未能到场,导致门口严重堵塞,然后他们竟然打电话报警说我堵门口,我的车有监控录像,也照下保安挡在车前面障碍物,事情再明白不过。我们向物业表示你们打开后门,让别的业主进入,他们也置若罔闻。
最后警察沟通下,我们终于进来了,但是保安随后几天还在堵路,每次都是通过警察解决。
天房物业,让你们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就那么难么
以下节选自业主委员会的公告内容
在2010年8月13日南开区质检局对欣苑公寓高层六部电梯,因其问题,发出勒令停运的通知,但天房物业公司封锁消息达5个月,直到有多名业主因电梯事故受伤,激起业主义愤,集合抗议,在有关部门和业主的压力下,在动用大修基金后,更换了一些部件,但一些属于天房物业公司应负责的电梯故障,因天房物业不维修,仍没得到解决,2011年5月底天津特检所对6部电梯进行复检,结论是问题很多,全都不合格,不发安全许可证,近日电梯又出现蹲人现象,业主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
我给天房集团打电话投诉,电话始终占线。
多次找欣苑的物业公司,也找不到人。很多外国朋友都很气愤,但我认为天津市还是能够给老百姓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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