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国际小区自入住以来,2年时间内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在入住初期按时交纳物业费,并对物业存在问题多次反映,未果。
自2012年11月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通过不办理电梯卡的形式,禁止业主乘坐电梯。自2013年1月末,物业公司又以门禁卡的形式,妨碍业主出入小区(不给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办理门禁卡)。
物业费的缴纳应基于约定的服务标准。现物业公司在未提供达标服务的前提下,强行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以此限制业主合法居住权利。
作为业主,我们不希望拖欠物业费,而是希望小区越办越好。可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实在令人失望。
望有关领导调查解决,让业主的合法居住权利得到保障。
李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