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7年毕业户口现在在天津南开人才(属于单位集体户口),我爱人户口是石家庄的。目前夫妻双方都在天津工作,在2011年我们在天津购置一套限价房,将于2013年 10月交房,入住半年后才给房本。目前我爱人怀孕7周,请问:
1,像我们这种情况准生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2,因为我的房子尚未下来,现在是租的房子。办理手续的话,是去我现在租房的所在小区居委会还是新房那。
3,还有孩子出生后,户口可以落在我这吗?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办理,请联系您现居住地河东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421629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