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目前正在购买一套位于河西区的二手房,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显示土地性质为出让。在河西区房管局打印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上土地性质却显示为划拨。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期盼您的早日答复。谢谢!
解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