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宝坻区高家庄镇朝霞店子村村民。状告我村村民张会增私自盖起民房占了出行的道路,致使后排的多户人家出行困难。并且他占的是树林绿地,经自行调解商定留出四米以上的道路供大家通行。可是至今为止他并没有清除杂物留出道。严重影响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我们不会放弃,如果不能解决,会一直向上告。
尊敬的“张怀”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高家庄镇朝霞店子村村民张会增私建民房”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张怀"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高家庄镇朝霞店子村村民张会增私建民房,侵占道路"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高家庄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张会增的房屋建于2012年5月,建房时自行调节出四米道路,该户于2012年6月在房屋西侧所留道路处私自建房,镇政府与村委会一起对其违建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其自行拆除所建建筑;现其又在房屋西侧堆放砖块,镇政府结合朝霞店子村委会,责令其尽快清除杂物,留出道路。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