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南开房管局已正是提交公租房申请,但现在需要担保人,做担保公证,现在没有这样的人可以为我担保,公积金连续缴存3年,但是每个月是480也不符合规定,能不能有其他的办法做保证,本人离异,带一个9岁的孩子生活,父亲癌症晚期,我们这种情况没有人愿意为我们做担保,能不能有其他的办法变通下,我们可以交保证金,或者用我父亲名下的房产做抵押公证,也可以自己出钱,把公积金不足两万的差额补足,都可以。请各位领导帮忙解决,万分感谢!
吴桂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