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领导:
你好。我和我老公都是军人,我部队驻地是天津河北区,他部队驻地是北京。我是初婚初育,我老公离异有一孩子归女方。我们办理二孩审批,街道计生办给了张《二孩审批的人户分离人员婚育情况证明》要我老公拿到北京去盖章,我上网查了下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有两种情况:一种指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人未在此处居住,即通常所说“户在人不在”;另一种是指普查时点人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即通常所说“人在户不在”。可是我们军人是没有户口、户籍的不存在人户分离这一说。请问我老公还有必要办理《二孩审批的人户分离人员婚育情况证明》吗?谢谢!
柳小雨你好:
您咨询人办理《二孩审批的人户分离人员婚育情况证明》盖章的问题,区计生委回复:您先生不需要办理《二孩审批的人户分离人员婚育情况证明》,如还有疑问请拨打022-26222270。
河北区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