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天津市对于晚婚婚假天数的规定。
我看网上写的是3+7总共十天,我想问一下这其中是否包含周末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结婚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初婚者晚婚再增加七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