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东镇西辛村村民杨凯明的房屋侵占了集体土地,由于按照村里的统一规划是19米宽的标准,而其新建房屋已经超出了19米宽的规划标准,属于严重侵占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保护耕地是国家一贯的政策,请相关部门查处。
尊敬的“张某某”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口东镇西新村村民杨凯明新建房屋侵占集体土地”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口东镇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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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某某"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口东镇西新村村民杨凯明新建房屋侵占集体土地"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口东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核实,西辛村杨凯明现有新房一所,西边无邻居,此住房坐北朝南,东西长约19.1米,跨度6.5米,院长21.7米,与周围村民所建房屋长宽无差别。此标准完全符合西辛村宅基地的统一标准。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