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家中水电用完,去物业买水电,没想到先是告知不卖,力争之下,只卖了很少数量的水电,而且态度蛮横。物业的理由是我们没有交物业费。我想请问,物业这样限制业主是否合法?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难道业主连用脚投票的权利也要被剥夺吗?!
另:我们之前两年一直如期交物业费,但是因为之前物业服务极其不到位造成我们财产严重损失,我们和其交涉,一直拖着不解决,无奈之下才没有交物业费的。去年,更换物业,我们大部分业主也完全不知情,更不用说投票选择,这属不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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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