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属在享受医保住院治疗14天后,院方通知需办理出院手续,一周后再来办理住院手续。这样不利于治疗,也不方便患者。请领导在这里明确一下:在制度层面有无此规定?若没有请给出患者与医院如何沟通继续住院治疗的具体操作方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医保对参保人员个人住院没有住院天数的限制,医生应根据病人病情来确定是否出院。您的问题请向卫生局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