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桃口村养猪专业户,养猪养了20多年了,以养猪维生。十里村 八里店 乡里村里都知道。
在2012年1月1号,桃口大队正式通知村里拆迁,国家改造农村城市化我们支持,我们住宅房已经拆迁了。但是,我们的猪场(大队批下来的养殖地)怎么办?养猪是我们的唯一的收入,这一拆迁就断了我们家的生活来源了,政府不会不管的。希望政府为我们考虑一下,给我们划一块养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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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北仓镇城镇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桃口村纳入北仓示范镇建设的范围,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桃口村示范镇拆迁工作,根据示范镇的相关政策,政府统一为桃口村村民组织成员缴纳养老保险及建设人均20平米公建的保障政策,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后续生计问题。根据《天津市畜牧条例第15条》之规定: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人口集中区域设立养殖场。而桃口村在示范镇改造后,也将成为城镇居住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北仓镇政府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