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民,我父亲户口和医保在山西。我父亲经天津血液病医院诊断患白血病,并在天津血液病医院化疗。目前因化疗后肺感染转院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肺外科,进行了肺右上叶切除手术。现在每次用血都需到血站进行登记审批并交纳互助金,即每用2U红细胞血在血站交440元互助金。我了解到2006年颁布的《天津市公民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规定,患有血液病的病人可以免除互助金,我想:
1、明确我父亲的情况是否可以免除互助金?
2、了解2006年颁布的《天津市公民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但是在网络上包括(卫生局综合信息网)上查不到此规定,请问能否在天津市卫生局综合信息网上发布此规定?或者将此规定发送至我的邮箱?
诚切需要您的帮助的天津市民!盼回复! 谢谢!
孔繁伟:
您好!邮件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以与您电话沟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