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和平区房管局办事大厅1号限价房窗口申请限价房时遇到了不能克服的困难,请求相关领导给与关注和帮助。关于申请限价房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我有困难不能提供而且有很大疑问。其中一项是:现居住地房本。窗口工作人员说现在是租的房子就跟房东要下房本。我开具的集体户口证明上已经说明我是没有房产的了,为什么还要拿房东的房本证明我没有房产?请问如果您是房东会把房本借给房客使用吗?我很不能理解申请限价房要提供房东的房本这个规定。而且我确实提供不了别人的房本,难道我就申请不了限价房了吗?!除了提供不出别人的房本,其他的条件我都符合,材料也都齐全。难道我就不能申请限价房了吗?!
谢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