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上午8:00,我在南市食品街等车(往小营门方向),司机(车辆编号2-1452)开车从最左侧车道直接越过车站没有停车,我在站台上招手、他也视而不见。
请对司机及车队进行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月21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接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已责成车队找到当事司机进行批评并让其做出检查,司机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表示下不为例,车队也在例会上再次强调此事,教育全员逢站必停,规范进站位置停靠,避免甩客现象,方便乘客出行,为大众做好服务,车队也将加强中途运营检查,规范驾驶员进站停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