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清政府,
请问梅厂政府,本镇的宅基地产权证,截止到什么时间可以发放到村民手中?请明确回复。
尊敬的王向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我镇对于农村村民审批的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许可证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不是你所说的宅基地产权证。
我镇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由村民提出申请,村级初审并报送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办证。由村级申领后,下发给村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