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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myl 提问时间: 2013-01-18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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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自书遗嘱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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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叔叔2年前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私产住房留给其外女),请问律师:在叔叔百年后,这份自书遗嘱可否生效?不做公正可以吗?(因为老人现在病重,做公证需要开“未再婚证明”,需要老人到场,而老人已经卧床不能说话了)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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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财产问题 回复时间:2013-01-18 17:49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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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my1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方式,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只要您的叔叔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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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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