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庭园公租房8号楼(02户)自从入住开始也没有煤气,煤气公司已经让我去买煤气管并由煤气公司安装在灶具上了,另外精武镇煤气站已经让我买了100个气(220元),但是至今8号楼(02户)没有通煤气,煤气公司说煤气主管道的截门没开,让我找物业。物业说他们不敢开煤气主管道的截门。煤气公司和物业双方互相推诿。 我想问煤气公司在没有开主管道的截门的情况下为什么让我去买煤气?为什么让我花80元买煤气管,现在我要求煤气公司尽快通气,否则就要赔偿那220元(100个气)在银行存款的利息,另外赔偿因用电做饭的损失(因阶梯电价产生的)如果不赔偿我就去法院起诉,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此煤气站属于南开燃气管辖,不属于西青
尊敬的洪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16日
尊敬的洪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燃气集团市场开发公司协调,已及时为您家进行通气点火。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