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1.4反映滨新小区外墙皮脱落,影响居民安全,政府答复物业申请维修基金,未到法定户数,这点与事实不符,第一物业根本没有组织业主签字,哪有达到法定户数。第二,我所在的楼口大家都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是物业不作为。根本没申请。还有滨新小区是10年左右的楼房,怎么会严重老化,这又与事实不符,掉墙皮属个案,物业不维修,还是物业不作为。再有我家楼上墙皮松动,隐患未消除,我想知道,这个隐患怎么消除,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3年1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县建委已委派专人与您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