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天津工作需要出国,所以需办理暂住证,于12月初在居住辖区派出所提供了办理暂住证所需资料,40天已过至今未办理下来,理由是派出所没有暂住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能否告知什么时候才能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