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成人中专未将学籍在本校却在外校借读学生的学费退回”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学生家长"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成人中专未将学籍在本校却在外校借读学生的学费退回"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和市政府助学资金制度的通知》(津财教[2012])精神,凡在该校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
成人中专依据政策规定,2012年秋季学期中职教育免学费数据于2012年12月14日上报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待上级批准。目前,上级财政资金尚未拨付,具体退费时间以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文件为准。为做好退费工作,该校成立了免学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免学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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