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朗庭园公租房8号楼(02户)自从入住开始也没有煤气,煤气公司已经让我去买煤气罐并由煤气公司安装在灶具上了,另外精武镇煤气站已经让我买了100个气(220元),但是至今8号楼(02户)没有通煤气,煤气公司说煤气主管道的截门没开,让我找物业。物业说他们不敢开煤气主管道的截门。煤气公司和物业双方互相推诿。 我想问煤气公司在没有开主管道的截门的情况下为什么让我去买煤气?为什么让我花80元买煤气管,现在我要求煤气公司尽快通气,否则就要赔偿那220元(100个气)在银行存款的利息,另外赔偿因用电做饭的损失(因阶梯电价产生的)如果不赔偿我就去法院起诉,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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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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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