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您我2011年8月22日因为有了新单位在北辰,单位让把档案从北辰转到和平区世纪津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但在2011年10月份我又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在塘沽,因为新工作的职介也是世纪津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所以我就没把转档案转到塘沽,2012年9月份因为身体原因我办了离职,职介方催我把档案转走,但我始终因为身体原因没找到工作,我想请教一下您现在已经2013年 1月份了我想把档案转到北辰,不知应该怎么做?还有不知现在和平区世纪津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会如何收取我的档案费,请您帮帮忙。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般情况下,人力社保部门职介只接收办理正常退工退档的失业人员档案,档案费的问题请咨询存档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