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畅欣园是一个限价商品房,2012年10月交的房,在收房时已经交过取暖费, 但是现在的暖气一直不太热,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外部管道压力问题,这两年都不会太热,找供暖站,人家说让找开发商,我们这暖气费交了,但是暖气不热,就没有人管吗?难道我们就要忍两年,如果两年之后再不热,再找供暖站吗?希望有关领导和部门帮忙解决一下,多谢
尊敬的张娟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15日
尊敬的张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季的保修责任”。《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您所反映的情况应由物业负责并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