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目前万隆花园小区的清洁费为10元/月,请问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标准10元的收费是否合法?若合法请问是依据的哪条收费标准?
(据我了解,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居民卫生清洁费标准的通知》(津市容委[1995]27号)规定:“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收费标准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2元”。)
并且万隆的环境自从改造完毕后(潦草收工)。就没见到清洁队来清扫垃圾,改造的工程土还有的堆积在那。此次改造把路面修好了,可其他地方破坏的更为严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征收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每户每月2元的居民保洁费)。
万隆小区的物业已经撤走多年,目前小区的卫生费并非居委会、环卫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收取,而是原物业的垃圾清运队进行收取,并负责垃圾清运的工作。若居民对卫生费收取标准有疑义可直接向收取人进行咨询及索要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