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户口是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我妻子的户口是青岛的集体户口,请问能不能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啊,如果能需要什么手续啊?如果不能回我的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在天津还能享受生育险吗?如果能享受那还需要什么证件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如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办理生育险请咨询人力社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