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原天津市第二十塑料厂的一名普通聚氯乙烯注塑工人,我叫牛慧敏,今年51岁,现已退休一年。1999年,所属关系由单位转到再就业中心。在2006年向单位所属集团即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反应,由于从事的工作为有毒作业,是否可以转为特岗,当时有关领导曾答应办理此事,并承诺即使办理特岗不成功,也会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故因此没有继续自行办理此事。事实上早在工作还没有转入再就业中心的时候,因本人的工作确实为有毒作业,单位曾为职工办理特岗等相应福利待遇,但是由于当时正值单位更换厂长,耽搁了给职工办理特岗的时机,后来也没有再给职工补办,才会造成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工作属性定位特岗的话,那么退休年龄为45岁,而非常规岗位的50岁,因此在2006年到现在的这6年的时间,本人几乎每半年或者每季度都会找到集团相关部门询问特岗办理进度情况,但是接待人员基本都是在敷衍,无法拿出相应合理的解决方案,及时找到相关领导当面询问,所给出的答复也是“再等等吧,我们正在努力办……”所以就是这样,这件事情被一拖再拖,错过了在我45岁特岗的退休年龄,拖到了今天,都已经过了连常规岗位有已经退休的年龄,也没用给出一个答复。
本人想咨询综上所述的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办理特岗,另外附件为一张92年单位为职工办理特岗时的相关文件的扫描件,不知道这个是否也可以作为证明来办理特岗,拿到应得的补偿。
希望能尽快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批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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