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有个事想和您咨询一下,我是外地人,非农业户,我在天津有正式工作。我爱人是天津市人,我们是2002年结婚,现在有个问题是:我们原来的房子在和平区,现在已拆迁,我们现在住的是经适房,还没有房本,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户口该如何办理?去哪儿办?办理时都需要什么资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