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的地址是10--2-28,房本地址是10-2-501--507,每次办证明,手续,需要同时出具身份证和房本时,必须到房管站开同一单元证明,盖公章,占用时间,还要和房管员定好时间,咨询过房管局,说根据地名办公室文件执行,公安局执行户籍相关文件,都没错,强烈呼吁,能否在房本上,将身份证上地址做一个补充打印,免去群众劳苦,便民利民,望予以重视,尽早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8日